"中心"简讯 (第六十四期) 2009年12月
发布时间:2009-12-4

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服务全区经济社会

——“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综述

 

    行政服务中心自2004年成立至今,以打造“阳光型、服务型”政府为宗旨,各项工作不断深化完善,服务范围不断拓展,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的更快发展,今年4月,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区行政职能部门全面启动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目前已基本结束并取得了预期成效。

    如何进一步发挥中心“一站式”服务的整体功能,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解决诸如窗口事项进驻不到位、人员配备和授权不到位等制约中心发展的问题,早在07年下半年,中心就开始酝酿、思考。经过大量的前期论证、多次会同区编办、法制办实地考察学习后,于089月,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调研报告》,今年3月,区政府出台了《吴中区行政职能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意见》,明确在37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中实施“两集中、两到位”。

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实施方案,“两集中、两到位”先后以试点先行和全面推进两个阶段进行。期间,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周云祥多次主持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指导部署,并亲自带领试点部门负责人赴昆山市学习取经,为实施工作注入了强大推动力;区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及时出台《吴中区区级机关“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考核办法》,为实施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各参与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动与编办、中心沟通对接,认真化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实施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历时八个月开展的“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一是如期完成部门审批职能归并。开展“两集中、两到位”,行政许可职能的归并是核心。各部门在结合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审批职能进行了有效的整合归并,在37家实施部门中,除7家部门存在特殊性同意不设外,30家部门均组建了行政服务科。二是审批事项进驻率提升明显。按照“能进则进、可进必进”的原则,实施部门共涉及区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183项,非许可事项133项,扣除明确不进驻的79项,应进驻中心的事项为237项,目前除6项因特殊情况暂缓进驻外,实际进驻事项达到231项,新增各类审批事项42项,进驻率从原来的79.7%提高到97%,提增17.3%。三是事项审批速度再次加快。各相关职能部门从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着手,重点抓好审批事项流程的梳理和优化,从而实现了行政审批效率的进一步提升。通过优化,中心办证系统中细化的324项承诺事项的平均承诺时限由9.67个工作日缩减至6.8个工作日,平均提速率为29.7%。四是成建制进驻取得较大突破。推进行政服务科成建制进驻中心是“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关键所在。目前已有10个部门基本完成了成建制进驻,4个部门加大了对窗口的充分授权,为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奠定了基础。

    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是今年区委、区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行政部门的一场自我革命,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经过这次重大的变革,我们也深深感到,要继续发挥“两集中、两到位”的工作效应,更好的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建设,还需要付出不懈的努力。

【办件通报】

    十一月份,中心共有35个窗口部门发生各类审批服务事项的业务受理,受理件达13844件(其中通过网上申报79件),平均日受理660件。当月各窗口实际办结13753件,办结率99.34%。四个周六工作日共受理办件业务119件,日均办件30件。按窗口受理量统计:十一月份受理件超过500件次以上的有外经、民政、交通、国土、公安、工商、地税、质监8个窗口,其受理量占中心各窗口受理件总量的82.17%,其中民政、交通、国土、公安、工商窗口的受理件突破千件以上。按当场办结率统计:十一月份受理事项在窗口直接当场办结的日均比例为85.13%,其中民政、城管、国土、气象、工商、国税、地税等11个窗口的当场办结率为100%;外经、交通、经贸、财政、度假区公安5个窗口的当场办结率在95%以上。

十一月份有3个部门(教育、科技、粮食)在窗口没有业务发生。

 

【工作动态】

    ●区政协委员到中心调研。1113,区政协城区一组委员就我区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情况到中心进行专题调研,中心领导就今年四月份启动实施的“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运行、落实情况和取得的初步成效进行了专题汇报。委员们对中心“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所取得的初步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完善“两集中、两到位”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委员们指出,实施“两集中、两到位”是打造服务型、法治型、责任型政府的有益尝试,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方便人民群众的创新举措,希望中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中心的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为改善全区的投资环境,提升吴中的区域竞争力再作贡献。

 

    ●中心顺利通过苏州市文明标兵单位考核。11月上旬,由苏州市文明办率领的市级文明单位考核组到我区,对我区申报2006-2008年度苏州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的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中心作为申报苏州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的6家单位之一,向考核组汇报了近两年来争创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的工作情况,经书面汇报、多媒体展示、现场实地察看等环节以及对八项量化内容考核,考核组对中心近几年来所做的工作和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1123,市文明委在《苏州日报》上对拟提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2006-2008年度苏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进行了公示,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名列文明标兵之榜。

 

    ●中心跟踪回访长桥街道部分企业。1125,中心邀财政、国土、地税窗口负责人,走访了长桥街道部分企业。并就项目立项报建、环境评估、工商企业内外资设立变更、加工贸易审批等方面与企业代表和镇招商办的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参加座谈的同志对中心近两年来通过采取缩短承诺件办件时间等实实在在的举措,为企业生产经营赢得了时间给予了好评。中心领导表示今后对企业项目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将及时给予帮助,并诚恳希望企业对中心的服务提出宝贵意见。

 

    ●中心增设计生窗口。根据“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自十一月份起,计生局对窗口审批事项的操作形式进行了实质性调整,由过去每月定日在窗口集中受理和委托综合窗口代办发证,调整为派遣工作人员正式进驻窗口,实行全天候常态化运作,同时进驻事项由原单项增加为多项,通过流程优化,进驻事项的平均承诺时间由原13.33天调整压缩为9.33天,提速率达30%。计生窗口设立后,不再受事项申办的时间限制,大大方便了办事群众。

 

    ●外经、工商窗口喜获殊荣。在刚刚结束的全市“巾帼建功”活动中,吴中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驻中心窗口、苏州市吴中工商行政管理局驻中心窗口被授予2008年度苏州市“巾帼文明岗”称号。在过去的一年中,两个窗口在抗击冰雪和地震灾害、迎接奥运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充分发挥了“半边天”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这次受到表彰必将激发广大妇女同志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使命感,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心活动】

    ●中心积极组织工作人员接种甲流疫苗。为应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严峻形势,有效防范由此引发的大规模甲流爆发情况,在区卫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心针对窗口接触人员多,人群相对密集与流动性大等特点,有序组织了窗口工作人员的甲流疫苗接种,做到思想重视、防范在先、措施落实。

 

    ●中心组织党、团员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1122,中心组织广大党、团员赴临湖镇湖桥村及金庭镇参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廉吏暴式昭纪念馆。湖桥村自2005年以来,闯出了一种既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又充分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模式,被誉为“湖桥模式”,成为二十一世纪我区新农村建设的成功典范。清代廉吏暴式昭纪念馆是吴中区廉政教育基地,实地参观学习使中心党、团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大家被暴式昭这位千古难得的传奇廉吏的动人事迹所感动,纷纷表示要以湖桥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创新精神、暴式昭德廉双馨的浩然正气为标杆,努力在窗口工作一线岗位上,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真正做到为民服务,以实际行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

 

【他山之石】

国土资源部对行政审批等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大厅一站式服务:

    根据中国政府网刊登的消息,为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精细化公共服务,明确责任主体,接受监督,近日,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首问负责制度暂行办法》,按照“一站式”服务要求,和“谁受理,谁负责到底”的原则,实行首问负责制。

    《办法》规定,政务大厅统一办理国土资源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府公开申请材料的接收、形式审查、过程督办,以及接收回执、补正与受理通知、审批结果、答复意见的送达等工作,提供一条龙“窗口”服务。

    《办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到国土资源部咨询、申请办理行政审批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公共服务事项时,政务大厅接受询问或申请的首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根据岗位职责对咨询、办理事项负责到底,对属于首问负责人岗位职责范围的事项,必须认真给予解答并及时办理;对不属于首问负责人岗位职责范围,但属于政务大厅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负责人要负责告知或指引到相关的工作岗位,该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成为首问负责人,政务大厅主任对政务大厅实施首问负责制负总责。

    《办法》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作出规定,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纸质与电子文档一致的行政审批报件,应当场接收;对于手续、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等不具备受理条件的行政审批报件,或在司局审查过程中需要补正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办理程序、必备或需补正的材料,列出补充材料目录清单,并告知申请人暂时不能受理或需要补正的原因。

    《办法》规定,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和相关司局主办人员,在申请报件的接收、补正、受理、审查等各个环节,都应遵循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规定的法定时限,按时办结,政务大厅通过“行政许可审批业务督办系统”,对行将超期的申请报件及时提醒有关会审单位如期办理。

    《办法》还规定,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制服、佩戴实名胸卡,在服务窗口设立岗位桌牌,提供实名制服务,接受监督。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推诿、拒绝办理或拖延处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