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十二轮“党员先锋岗”、“巾帼示范岗”、“青年文明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
根据吴行〔2007〕第6号文规定,在新一轮红旗窗口、先进个人评选的基础上,经中心“三岗”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第十二轮“党员先锋岗”、“巾帼示范岗”、“青年文明岗”名单,希望被授予示范岗的同志珍惜荣誉,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和窗口服务中再创佳绩。
示范岗名单如下:
党员先锋岗:朱 青(公安窗口)
巾帼示范岗:张玉琴(卫生窗口)
青年文明岗:濮一顺(环保窗口)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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