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十二轮“党员先锋岗”、“巾帼示范岗”、“青年文明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

根据吴行〔2007〕第6号文规定,在新一轮红旗窗口、先进个人评选的基础上,经中心“三岗”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第十二轮“党员先锋岗”、“巾帼示范岗”、“青年文明岗”名单,希望被授予示范岗的同志珍惜荣誉,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和窗口服务中再创佳绩。

示范岗名单如下:

党员先锋岗:朱  青(公安窗口)

巾帼示范岗:张玉琴(卫生窗口)

青年文明岗:濮一顺(环保窗口)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